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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加强工地噪音污染防控 |
(时间:2020-7-29 9:53:46) |
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数据显示,2019年共接到与噪声有关的投诉约6.8万宗,占环境保护类投诉工单数量的首位,其中建筑施工噪声为2万宗,占噪声投诉总量的29%,位居各类噪声投诉数量的第一。 为此,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栏目于近日对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协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回应表示,将出台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噪音扰民问题的执法力度。 噪音防治法规待更新 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介绍,对于噪音污染问题,广州市之前依据《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来治理,但是这个规定在2019年的1月已经废止。至今尚未出台新法规。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的支撑,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导致了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责任主体不明,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 对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夏育民表示,近年来国家和省层面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大幅调整。目前主要是依据国家和省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还有《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进行监管。最近,广州市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配套的责任清单。目前,广州市密切关注国家层面的噪音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正在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据介绍,按照早年的法规,建筑企业在早上6时以后就可以施工,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该标准已经不符合实际需求,而昼夜交替期间,更需要各部门协调工作,理清责任。 谭国戬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经常开展联合执法,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镇的属地管理功能。 广州市住建局副局长王保森表示,为加强工地夜间施工噪音管理,市住建局联合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印发了《关于强化房屋和市政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建项目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已经取得夜间施工证明但噪音超标的工地一律停工并责令整改。对于群众投诉强烈、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实施约谈,并进行诚信惩戒。 新科技或将减少施工噪音污染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表示,合法的夜间施工,首先要通过住建部门领取夜间施工的许可证明。所以要建立一个控制夜间施工的时间总量和优化调配的机制。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的夜间施工,还有在环境敏感的区域,要进一步明确夜间施工的降噪标准和要求。 王保森表示,住建部门严格控制夜间施工证明的发放。除了一些应急抢险和有连续施工作业要求的项目之外,一律不予发放夜间施工证明,已经发放夜间施工证明、但是噪音超标的项目,一律取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将取消企业在广州市的投标资格。 广州市政协在调研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企业发展和施工过程中的困难,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企业也同样有利于市民的建议。 “在被许可的夜间施工中,也经常有泥头车、挖土机的噪音问题。广州市规定,建设项目的夜间施工的时间是8时到11时30分,如果刨除最后半小时的清洁场地的时间,实际施工时间只有三个小时。由于泥头车白天是不能上路的,就造成夜间挖土的工期就会延长。当然影响居民的夜间睡眠时间就会延长。”曹志伟建议,应当鼓励施工单位对泥头车进行升级换代,推广使用噪音较小的电动泥头车。还可以进一步延长电动等新能源车辆的通勤时间。“这样降低了企业成本,也缩短了夜间施工的时间,也就缩短了整个周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政府、企业以及居民的多赢局面。” 对此,夏育民表示,“这个建议很好,下一步将继续研究。” 王保森表示,加快推进新能源泥头车的使用,是积极探索和努力的方向。目前已经在黄埔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接下来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在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的情况下,稳妥有序推进新旧泥头车的更替工作。下一步,将推动建筑企业运用科技管理手段防治建筑工地噪声污染。例如,采用低噪螺母工具、低噪振动棒、电动叉车三轮车等新型施工机械设备等。 曹志伟建议,对于采用新技术的投资单位,应该给予税收优惠以及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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