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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警方将重点治理五类噪音扰民违法行为 |
(时间:2020-6-3 10:32:30) |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泰安市公安局进一步扛牢秩序治理主责主业,继续组织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将对以下5类噪音扰民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一、广场舞噪声。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行为。 二、暴走团扰民。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又属于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三、饲养动物噪声。饲养动物产生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行为。 四、机动车声响设备。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设备的行为。 五、商业噪声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 据悉,泰安警方将加大对不听劝解、经常反复、屡教不改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进行公开曝光,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形成严管严治的新常态。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共同创建文明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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