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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完成四环外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
(时间:2020-4-30 10:14:40) |
2020年沈阳将全面完成四环外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实现全市全年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运营率100%,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近日,沈阳发布《2020年沈阳市噪声与辐射治理工作方案》,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环境噪声污染扰民问题,防控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确保打赢噪声与辐射污染防治攻坚战。 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2020年,沈阳将全力推进并完成铁西区(经济开发区)、浑南区(含沈抚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康平县7个四环外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 沈阳将进一步督促相关区政府落实专项资金,明确环保、规划、城建、交通等部门的责任分工,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集中整治噪声污染 沈阳将开展多项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在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中,将把存在信访问题或信访风险隐患的单位作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重点源严格防控;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在建筑噪声信访高发期采取市区两级“白+黑”执法模式。 在工业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中,沈阳将建立管理清单,加强工业企业监督管理,特别是与居民区相邻的工业企业;依法查处企业噪声超标行为。 在社会生活固定设备噪声源专项整治行动中,沈阳将开展噪声源普查,对噪声污染防治设备设施陈旧落后、无法有效降低噪声污染的噪声源单位进行普查梳理,建立清单并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实施绿色护考专项整治 沈阳将在6月份与公安部门联合发布绿色护考通告,限制特殊时段和地区的噪声扰民行为。沈阳将制定全市绿色护考方案,做到“三个100%”。 一是考前考点周边实现100%噪声普查,确定重点源名单;二是将绿色护考相关要求100%传达到周边企事业单位;三是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单位要100%限期整改到位。考试期间实行日调度,加密执法频次等多视角全方位措施,实施动态监管,营造安静的备考、考试环境。 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 此外,2020年沈阳还将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查、分局检查、市局督查“三位一体”监管体系,逐步形成辐射单位和监管部门共同运用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数据信息,实现辐射工作单位动态监管,保持与市卫健委和市公安部门形成协同联络联防联控机制、互联互通会商机制、放射源共同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沈阳将及时修订沈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职责,构筑防范、预警、处置、评估为一体的应急反应快速机制,有效提升辐射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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