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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划分四类声环境功能区 遇到噪声扰民可投诉 |
(时间:2020-1-2 9:18:05) |
根据最新公布的《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我市将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实施新一轮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为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管提供重要执法标准。今后,我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为四种类型的声环境功能区,广大市民遇到噪声扰民的现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12月27日,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适用于太原市中心城区(北至上兰和绕城高速公路北段,南至姚村,东至东山边山地区,西至西山边山地区)内的声环境管理。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此次功能区区划。 区划适用时段分为昼间和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至22:00,夜间22:00至次日6:00。据了解,我市共划分为四种类型声环境功能区,具体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 1类区位于中心城区的区域范围内,总面积499.48平方公里。执行标准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分为2个区域:河西片区和河东片区,面积共计126.75平方公里。执行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区分为5个区域:唐槐产业园区(原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片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尖草坪区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和太原机械工业区,面积共计68.73平方公里。执行标准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类区分为4a和4b。4a类区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涉及道路交通干线92条,执行标准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区为铁路干线(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涉及铁路交通干线6条,执行标准为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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