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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噪声污染 山东枣庄划分四类声环境功能区
(时间:2019-8-30 10:40:48)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下发《枣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提高环境质量,方案根据枣庄市的城市用地规划及现状对五区一市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划分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至22:00,夜间22:00至次日6:00。
   据了解,枣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编制是以枣庄市的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枣庄市的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管理的要求进行的,划分的范围是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范围。
   方案根据枣庄市的城市用地规划及现状,本次划分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面积约为234.7平方公里。本次共划分了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区由17个区划单元组成,面积约91.0平方公里;2类区由21个区划单元组成,面积约72.0平方公里;3类区由14个区划单元组成,面积约71.7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中4a类区交通干线共计219条,4b类区交通干线共计3条。未包含在上述划分区域内的中心城区未规划区及乡村区域,按照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为了便于管理,此次将1-3类声环境功能区各区划单元编号为XYZ。其中:X代表所属行政区代码Y代表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Z代表区划单元序号。
   本划分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自8月2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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