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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治理各类噪声污染 晚10时后禁放广场舞音乐 |
(时间:2019-6-12 11:08:37) |
跳广场舞健身没毛病,但影响别人休息就不行了。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环境噪声污染问题,近日,哈尔滨市印发《2019年扰民噪声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方位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明确要求,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22时至次日6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广场舞活动。 跳广场舞禁用高音量设备 取缔扰民的露天马路市场 《方案》要求,各区县(市)政府作为扰民噪声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扰民噪声整治工作负总责。由市城管局总牵头开展社会生活扰民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市区室外商业活动和室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敏感区”)扰民噪声管理。在市区学校、医院、住宅小区、机关、科研单位、图书馆等室外敏感区内进行广场舞活动的,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高音量的音响器材;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严格控制因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同时,规范市场摊区,依法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由市公安局牵头,严格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严格限定娱乐场所、室内娱乐活动、室内装修的噪声音量管理,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严禁工业企业噪声扰民 夜间有噪声施工须公告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工业生产扰民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噪声管控,严禁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检查力度,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由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建筑施工扰民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建筑施工单位在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由市公安局牵头开展交通运输扰民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区主要路段、重点区域以及时段采取禁鸣、禁行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交通运输噪声。 公布噪声投诉热线 重点问题挂牌督办 《方案》提出,要强化源头防控。特别是新增餐饮、文化娱乐场所、洗浴、机动车维修清洗、加工场点、废品回收、停车场、印刷等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加强扰民噪声污染投诉处置,市长热线“12345”(含环保“12369”)、城管“12319”、公安“110”举报热线严格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进行分转交办,跟踪督办;将重复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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