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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执法联合治理噪声污染 为中高考保驾护航 |
(时间:2018-5-16 9:15:29) |
为给中高考期间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5月1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对学校周边的建筑施工噪音、生活噪音、机动车噪音等进行了规定。 一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企业白天施工时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夜间(20:00至次日6:00)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施工作业,环保部门停止审批夜间施工手续(紧急抢修工程除外)。考试期间考场周围五百米之内昼夜禁止施工。 二是禁止在城市市区内采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 三是禁止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四是严格控制市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考试期间禁止大货车、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中高考考点学校周边路段。大货车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禁行路段的,必须持有关证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 在通告中还公布了以上五个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及时举报相关的违规行为。通告印发后,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督导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到每个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宣传,讲解并张贴通告,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夜间超时施工的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举报电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717116;东港区执法局 7911000;岚山区执法局 2239099;莒县执法局 6222081;五莲县执法局 5215318;开发区执法局8330117;山海天执法局 8373668;市教育局 8779339;市公安局 1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319;市环保局 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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