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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城市广场噪音还需“对症下药”
(时间:2018-5-11 12:23:10)
  记者在心圩江公园走了几圈发现,不少居民在此练歌、吹笛子,再加上扩音喇叭、麦克风齐上阵,各种大音量汇聚在一起,无比嘈杂。其中一名男子在号召大家跳舞,高音喇叭放出的音乐非常激昂,分贝仪测试显示在78~82之间。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建设、小区生活娱乐设施的完善,城市广场成为不少市民休闲娱乐好去处。然而,部分市民自发在广场组织唱歌跳舞所带来的噪声,也令广场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如何解决城市广场噪音引发的扰民问题,成为公众比较关注的话题。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册子,约谈放音人,进行法律告知,并签订承诺书,将原本无序的广场舞进行时间、空间的压缩,规定仅可以在每天17时至20时安排领操人进行广场舞教育,引导跳舞群众自我约束。 
  其次,制定相关举报奖励机制。让放音人之间进行互相监督,一旦发现违规,及时与民警和派出所取得联系,起到互相监督作用。 
  再次,组建巡防小组。组建“噪音扰民”群防群治巡防小组,每天进行巡逻,让小组成员在各自手机上安装噪音分贝采集APP,加强对广场舞音量的监督。 
  最后,完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是对违法产生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污染的法律责任,我国只规定了警告和罚款的处罚措施,没有规定其他处罚措施,所以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处罚制度。 
  只有放音人有了进一步的规范约束,居民群众有了监督利器和法律保障,噪音扰民现象才能得到控制,城市的氛围才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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