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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夜间施工噪声超标 将会被取消延长作业证明 |
(时间:2017-9-8 10:31:16) |
即使取得夜间延长施工证明,但如果施工噪声超标,也一律取消作业证明。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扰民野蛮施工行为,强化房屋和市政工程(含抢险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广州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强化房屋和市政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除重点项目和需开展连续施工作业工序的项目外,一律不核发延长施工作业证明。 《通知》中明确了三部门的管理职责。其中,城管部门对未取得住建部门证明,违法夜间超时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住建部门对城管部门通报的违规情况,按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采取记录不规范行为执行动态扣分的行政管理手段。对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施工项目责任单位,依规限制其在广州建设工程的投标资格。环保部门负责对施工噪声超标行为进行监管,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 《通知》中指出,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的夜间施工管理,要求严控夜间延长施工作业时间证明,除重点项目和需开展连续施工作业工序的项目外,一律不核发延长施工作业证明。对已取得夜间延长施工证明但施工噪声超标的项目,一律取消作业证明。另外,各区要将施工噪声污染与项目安全文明工地评优挂钩,对施工中查实多次违规夜间施工的,取消该项目安全文明工地评优。 《通知》中要求,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工况好的设备实施施工,逐步淘汰噪声超标的老旧设备。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正常施工时间(6时至22时)的规定,特别是加强噪声环境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高噪声及强烈震动的作业管理,同时畅通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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