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我市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午间和夜间禁止施工时间,杜绝建筑施工单位午间和夜间施工扰民,对违规者依法予以严处,为群众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进入夏季,我市连续出现高温天气,许多建筑工地为抢进度,纷纷选择连续施工,午间和夜间施工致使周围居民遭受噪音干扰,为此,“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热线不断接到群众投诉。15日下午,市政管委会、市住建委、市环保局积极回应民生诉求,联合部署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全市在建工程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执行日期从即日起至全部施工工程结束,确保广大居民正常休息。 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市政管委会明确要求各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书面承诺。对于中午和夜间施工扰民问题,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于群众举报的情况,采取巡查监控和定点蹲守的方式,严格文明、公平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施工单位能主动学法、懂法,注重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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