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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云枫街道集中开展城区噪声污染综合治理
(时间:2016-7-28 10:16:15)
  日前,云枫街道组织的“噪音治理巡逻队”,针对辖区噪音扰民现象进行有效治理,尤其对高音喇叭促销宣传等进行了有效规范,深受群众欢迎。 
  据悉,为改善城区广大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控制和减少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区从7月起,在汉丰、文峰、云枫、镇东、丰乐街道辖区城市建成区内集中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治理行动。 
  据了解,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在夜间22:00到次日6:00施工,确因特殊工艺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向周围居民公告。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的经营活动。对已经建成的小加工点产生的噪声污染,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并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严格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影响,早上8:00之前、中午12:00—14:00点、晚上20:00之后不得进行加工作业。 
  另外,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在城区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中招揽顾客;严禁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次干道及商场、门面外占道经营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夜啤酒及烧烤经营行为;严禁歌舞娱乐场所在凌晨2时至上午8时(禁止时段)营业。 
  同时,对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坝坝舞、群众性娱乐及集会活动应合理控制播放音量,严格时间控制,早上不得早于7点,晚上不得晚于9点,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和广场休闲市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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