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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高考期间噪音扰民最高可罚两万元 |
(时间:2016-5-30 9:40:19) |
随着中、高考的临近,考生也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日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至6月26日,我市将加强对居民文教区和学校周围的噪声污染管理,在中、高考期间,对禁而不止、擅自进行违规作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最高处罚2万元。 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前,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从即日起至 6月 26日,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对市区、县城及规模较大乡镇的所有噪声源进行监管。每天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早晨7时,在居民文教区和学校周围等区域,执法部门将采取强制性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噪声源超标排放。建筑施工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期,杜绝夜间施工。娱乐经营场所要遵守执行噪声排放标准,落实降噪措施,严格限制夜间营业时间。 在6月7日、8日高考期间及6月25日、26日中考期间,禁止居民区、学校及考场周围的各类噪声污染。与此同时,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将开展巡回执法检查,对禁而不止、擅自进行违规作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1万元至2万元的处罚。 在此期间,市民若发现噪音扰民,可拨打市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及市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3206789,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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