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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月底起强制性严控环境噪声污染 |
(时间:2016-5-26 10:14:17) |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考试季临近,柳州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从5月30日至6月8日、6月17日至6月27日,采取强制性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5月21日,柳州市环保、住建、公安、文广新、教育联合向全市各建筑施工单位、娱乐场所、产生噪声有关单位发出严控噪音通知。要求上述单位,在强制性严控期间,遵守4个规定,以保证中考和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强制性规定包括,产生噪声的工业企业、营业性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白天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6月7日至8日全天,6月24日至27日全天,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营业性娱乐场所2:00之后,禁止营业。 白天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6月7日至8日全天,6月24日至27日全天,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量过大的设备设施,禁止制造猜码、划拳、喧哗、商业经营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社会生活噪声。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柳州市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柳州市欢迎群众对中考和高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和扰民活动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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