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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环保部门开展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 |
(时间:2016-3-30 10:16:43) |
近日,我市环保部门多次接到一些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噪声严重扰民的投诉。16日至18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城区进行了一次夜间施工专项整治检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检查了涪城区、游仙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地的二十多处建筑工地,发现大部分工地按要求在22时之前停止施工,但部分建筑工地仍违规作业,有的凌晨1时还在施工,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现场:少数工地仍在夜间施工 16日22:15,在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绵阳市中心医院工地上,三名工人正在运砖,通过塔吊往楼上吊砖;23:27,由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市新华厂生活区2#楼项目,一辆混凝土搅拌车正在运行,工人不时按响喇叭,工地楼上的工人们也在忙碌施工;17日1:00,由绵阳市东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永兴国际项目工地上,施工现场灯火通明,有的工人在切钢筋,有的在浇筑混凝土,虽然该工地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但没有向周边居民公示;17日22:13,经开区海赋长兴二期工地,工程车及挖掘机正在运输砂石;17日23:00,经开区南山一号二期工地,三五成群的工程车来往运输;17日23:44,由绵阳市世纪昌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昌达国际工地,工人们正在抽取地下水。 规定:22时至6时禁止施工 记者了解到,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出台相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每日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夜间突发的噪声,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为给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夜间休息环境,我们在城区开展了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城区建筑噪音‘降’下来。”针对夜间违法施工行为,环保部门将约谈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罚。下一步,我市还将加大监管力度,并把经常夜间违规施工的企业列入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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