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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实行噪音共治 多方联动破除“顽疾
(时间:2016-2-19 10:08:04)
  昨日,本报推出《噪音成投诉热点 记者探访其易回潮根源》报道,引发社会热议。新区市民纷纷通过拨打龙华新闻民生热线23330000,针对如何治理生活中的各类噪音建言献策。同时,记者采访了新区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倾听一线执法人员对噪音治理的思索、建议。
  治理夜市噪音:加大查处力度 形成常态化监管
  聊起噪音污染,家住观澜办事处新澜社区的宋益梅表示,她此前长期被夜市摊档的吵闹声所扰,“饭馆一到晚上就把桌椅摆在外面,经常营业到凌晨四五点。吃夜宵的人喝酒后大声喧哗、划拳甚至打架,吵吵嚷嚷,让人没法好好休息。”宋益梅告诉记者,自“双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这种现象变少了,“城管不允许饭馆在门线外乱摆摊,吵闹声也随之少了很多。”
  宋益梅希望有关部门再接再厉,将这种查处力度坚持下去。“对许多涉及普通百姓生活的城市管理问题,都应形成常态化监管,还应把一些‘重灾区’纳入日常管理。不能等到市民投诉才来管理,那就滞后了,也比较被动。”
  治理工地噪音:合理安排施工 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区人大代表唐祖斌认为新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许多市政工程、楼盘都在热火朝天的建设中,产生噪音是难以避免的。“不过这也要分情况,如果是违建,必须立即勒令停止。对那些已经登记的、合法的工程及楼盘项目而言,施工方应认真考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是否会影响周边居民,如果会产生影响,出于人性化考虑,应该提前通知周边的居民,告知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不要在市民休息时施工,并加大对夜间超时施工的处罚力度。”
  “城市噪音的彻底消失,意味着城市发展的停滞。面对施工产生的噪音,政府部门、施工方、市民应当互相理解、通力协作,合理限制噪音,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家住大浪办事处的胡先生表示,应该在保证城市发展和市民的权益间达成和谐的平衡。
  治理广场舞噪音:选定合理的时间地点再开跳
  家住龙华办事处美丽AAA花园的市民高小姐反映,楼下华润万家广场上每天晚上的广场舞非常扰人,“有一群跳舞的年轻人,每天晚上都放着超大声的劲爆音乐,领舞者还使用高音话筒,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孩子们也没法静心学习。”高小姐支持大家在闲暇时间跳舞、锻炼,但希望他们不要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龙华公园与华润万家广场仅一条马路之隔,那里或许更适合跳广场舞,地方开阔也不干扰他人。”
  龙华律师协会会长段春晓表示,广场舞噪音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威力”不容小觑,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媒体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全民增强道德意识,互相理解包容。跳广场舞的市民应学会换位思考,在休息时间、周末及节假日进行活动时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治理加工企业噪音:加强日常监管 严禁休息时间作业
  义工黄新华和家人长期生活在楼下几家五金商店的噪音污染中。“以前这些店铺还占道经营,在路上使用电锯等切割工具,噪音非常大。”黄新华表示,五金店常在清晨或晚上居民休息时间进行加工,“我们能理解这是店主的生存方式,产生噪音也没法避免,但是否能要求他们严禁在休息时间作业?或者让其搬离居民区?”
  杨斌表示:“针对易产生噪音的小型五金加工店,有关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并下发告诫书,严禁其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作业,把时间控制好,以免扰民。”
  治理商铺噪音:发挥物业作用 加强对商家约束
  在家住民治办事处的新区公共文明促进会会员杨斌看来,商铺使用高音喇叭也是影响市民生活的一种噪音污染,“商铺使用高音喇叭是一种惯用的招揽顾客方式,执法部门对商家进行宣传教育起不到很好的作用,商家常跟执法部门‘打游击’。我建议从商铺的房东及物业公司入手,执法部门先与他们达成协议,由他们对商家进行约束,并对周边的居民负责。对于经多次教育、处罚仍不改正的商家,房东和物业公司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对于商铺噪音,很重要的一点是提高商家的文明素质。对于屡罚不改的商家,建议工商局把他们列入黑名单,真正形成对商家的约束力。”唐祖斌表示。
  一线执法人员建议:加强协调联动 形成执法管理合力
  噪音污染的特点是量大、违法性质轻微、易整改、易回潮、难以长效监管。“如果能将此类违法行为纳入社区‘双提升’工作内容,则能实现长效监管。”新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建议,充实基层力量,落实社区自治,将“双提升”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坚持。同时,建立社区环境纠纷调解机制,以便快速、有效解决辖区内的环境纠纷,并使环境执法走向精细化与专业化。
  唐祖斌表示,要根治噪音这种城市问题,关键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基层力量的共治作用。“执法队伍的人员是有限的,一旦发生噪音投诉就必须到场解决,商家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而且每次还要拍照、做笔录等,耗时很长。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综管员等基层力量都可以参与到噪音治理中来,在自己负责的区域巡查时,如果遇到噪音污染,就及时制止,而不是放任不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噪音管理条例》,工业噪音、商业经营噪音、交通噪音、装修噪音以及生活噪音分别归属多个相应的职能部门管理。“需要完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合力。”新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各部门的联动能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营造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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