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废气治理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历经投诉暴增与政策加持,恶臭治理发生了什么
(时间:2018-12-21 9:47:34)

   尽管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下半场竞争,但众多玩家在拥抱不断释放的产能需求的过程中,仍遇到了新一轮挑战:恶臭污染。同时,由于技术路径尚未明晰,加上行业生态链尚未形成,单打独斗型企业仍占多数。
   在大气污染防治挺进细分板块的同时,恶臭污染治理这个难题被摆在了打赢蓝天保卫战面前。
   恶臭污染物是一类特殊的有异味物质,也是当前投诉的焦点污染物。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8年11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办理情况,在大气污染举报中,反映恶臭、异味污染的举报最多,占涉气举报的46.1%。而在2018年1至9月恶臭投诉占所有环境问题投诉的比例超过21.9%,仅次于噪声居第二位。
   实际上,恶臭污染问题不仅存在于大气中,黑臭水体的恶臭污染问题同样不能小觑。而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对恶臭的投诉已占环境投诉的28.89%左右。在某些石化、化工产业集中的地区,甚至90%的环境投诉都来自恶臭问题。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国各地恶臭/异味扰民案件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企业因此被追责,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已成为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
   治理恶臭污染,当务之急是要解决恶臭污染监测和评价问题。早在14年前,《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已规定8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厂界浓度限值。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已经达到了1900项,上海等地也制定了关于恶臭污染的地方标准。但如今现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恶臭排放标准属于通用型标准,又有一部分应归属在质量标准里。”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所所长介绍道。
   但截至目前,大多数地区对恶臭气体污染物的测定,采用的仍然是1993年发布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臭味强度的监测要依靠人的鼻子来闻。“大多数的恶臭通过低浓度、多成分的臭气物质,对嗅觉产生综合反应,很多情况下很难识别。”同时,因不能即时、在线连续监测,所以无法形成有效的监测数据库用于对比分析和指导实际工作。
   但目前部分生产企业或是重末端治理轻过程控制,或是缺乏对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导致企业恶臭气体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大多数的恶臭气体具有多组分、低浓度的特点,在一些行业如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往往能检测出几十种气味物质,增加了恶臭污染的复杂性和管理的难度。而从排放企业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恶臭控制技术适用范围不同,去除效果受恶臭排放源排放物质种类、排放浓度大小、排放参数等因素影响。 
   如何有效地控制、解决恶臭污染问题呢?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亘介绍,目前国家正在准备修订现行标准,以适应当前要求。诚如在生态环境部日前修订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围绕了与行业排放标准关系、适用范围、取消了标准分级、加严8种恶臭污染物界定值等六大方面指标,同时倡导企业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举措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挑战也意味着机遇,未来几年恶臭治理行业有望开始保持高景气度。随着顶层设计的日渐重视,包括恶臭气体监测、恶臭污染治理、废气治理综合服务在内的细分板块也将开始“坐拥”千亿市场。自此,新一轮大气防治“黄金时代”即将开启。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国内外专家学者汇聚沈阳 共商大气污染预防 
  为推动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外中小企业在环保产业技术领域发展,加速企业间成果对接与洽谈,由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