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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公布10个环境违法案件 |
(时间:2020-4-3 8:55:04) |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在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双促进的同时,开展强化环境执法暨春季攻坚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办力度。一季度共检查企业(点位)5248家(个),发现环境问题796个。 4月1日,向社会分期分批公布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第一批案件公布如下: 一、河北石钢有限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案 3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营的和平东路363号厂区内二号炼铁高炉上料矿槽密闭不严,造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8万元。 二、晋州市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核查发现,该公司由于燃料质量不合格导致超标排放,晋州市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1月26日,晋州市分局复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改正,便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该公司处罚款175万元。 三、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案 3月7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内部的二氧化钛催化板腐蚀严重,制剂车间三组UV光氧处理设施其中一组未开启,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 四、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 2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高邑县分局通过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检查发现,该公司8时至9时原料车间排放口二氧化硫监测数值超标排放。高邑县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经查该公司原料车间脱硫塔储水罐缺水,造成脱硫循环用水减少,影响脱硫设施处理效果,致使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高邑县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2万元。 五、滹沱河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扬尘污染案 3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深泽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中铁三局滹沱河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施工现场装卸沙土时未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密闭或者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深泽县分局责令中铁三局立即整改,并处罚款9万元。 六、河北东华舰化工有限公司废气直接排放案 3月7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疏于环境管理,巡检不及时,氨基乙酸车间废气收集管道多处密闭不严,造成部分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 七、河北金鑫焦化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案 3月17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区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炼焦工序出焦时段,推焦车与炉门接触部位煤气收集不全等问题,造成无组织排放。藁城区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4.2万元。 八、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案 3月13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异味明显,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等多处异味排放单元未密闭等问题。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九、石家庄市染料厂异味污染案 1月15日,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钠氨车间正在生产,车间未按规定密闭造成含氨废气逸散,产生的含氨异味影响周边环境。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 十、河北锐驰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尘污染案 3月8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停运水泥搅拌生产线上料口配套的水喷淋抑尘装置,厂内约10000立方米废砂石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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