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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通报3起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时间:2017-12-5 8:54:44)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严肃问责一批环保领域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问题,并于近日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临泉县老集镇运达混凝土搅拌站未按承诺时限完成整改问题。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临泉县老集镇运达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临泉县承诺于2017年6月20日前对该搅拌站进行拆除。2017年8月,市蓝天行动督导组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案件“回头看”时发现,该混凝土搅拌站仍未按照承诺时限拆除。按照干管权限,市纪委分别给予老集镇副镇长季哲、临泉县经信委工作人员纪伟党内警告处分;对老集镇镇长韦韧、临泉县经信委副主任方春雷实施诫勉谈话;对老集镇党委书记陈建军、临泉县经信委主任史祥富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写出书面检查。
  颍泉区沙颍河白庙村河段砂石堆场扬尘污染问题。2017年2月,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市移交“颍泉区沙颍河白庙村河段两岸约5公里内,有15个砂石堆场,但仅1个相关手续齐全,且均无防尘抑尘措施”问题。颍泉河道管理局、颍泉区水务局、颍泉区有关乡镇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按照干管权限,市纪委分别给予颍泉河道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苏丹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颍泉河道管理局白庙管理所所长陈安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颍泉河道管理局坎河管理所所长白翠春行政警告处分;对颍泉河道管理局局长杨明红、阜阳循环经济园区渡口社区原党委书记赵子华、中市街道中北社区主任张伟、王府营社区包片总支委员宁城连、十里铺社区主任乔玉强、泉颍社区主任张健、双河社区主任周国影、颍泉水务局相关股室负责人柏峰实施诫勉谈话;责成阜阳循环经济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钱丙友、中市街道党工委委员周凯写出深刻检查;给予颍泉区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徐振河严肃批评,并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临泉分公司泉河南岸倾倒垃圾问题。2017年8月,市环保委巡查发现临泉县泉河大桥西侧南岸有运输车辆向岸边倾倒垃圾。经查,临泉县城乡管理局、城乡管理局环卫站、该县负责环卫保洁的长沙玉诚公司均负有责任。按照干管权限,市纪委分别给予临泉县城乡管理局环卫站负责人尹福山记过处分,给予临泉县城乡管理局副局长李东方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临泉县城乡管理局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张中勇写出深刻检查。
  市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做好环境保护与问题整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和碰“红线”触“底线”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领导责任,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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