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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布十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
(时间:2017-6-6 9:02:35) |
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当天,在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举行的“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公布了去年以来我省查处的10起涉及大气污染、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等多种环境污染问题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罗小璋介绍,自2015年实施新环保法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用好用足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4种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仅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环保系统共立案环境违法案件2224起,下达处罚决定2028件,累计罚款1.3亿多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4件,查封扣押案件265件,限产停产案件299件,行政拘留处罚案件198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9起,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当天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所处理的众多环境违法案件中最具代表性的,不仅涉及的环境问题多,而且有些环境污染问题较为隐蔽,一般人不易察觉。以吉安市青原区王某等人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为例,这家坐落在当地山中的加工厂无任何行政许可,未建污染防治设施,却在进行焚烧废旧电子元件提炼金属。罗小璋说,像这样处置危险废物的作坊式加工厂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这些典型案件发生后,涉事企业和当事人不仅被责令整改,面临罚款,有的被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有的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罗小璋表示,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将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追究、民事责任追究和刑事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据介绍,这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分别是: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篡改烟气自动监测数据案;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数据造假案;九江汇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暗管偷排案;宜春市刘某非法电镀加工厂污染环境案;吉安市青原区王某等人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宜丰县部分企业违法排污污染饮用水水源案;铅山县江西省康辉生态农牧公司环境污染案;乐安县昌达有色金属加工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宜春市江西全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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