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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环委会通报五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
(时间:2017-3-24 9:34:05) |
今年以来,长沙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环境保护“春雷行动”,全面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今日,长沙市环委会通报了5起移送公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016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发现长沙坛农乡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并且私设暗管将污水处理站末端沉淀池未处理的生产废水向外直排。执法人员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于今年2月24日作出对公司负责人苏春良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 2016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发现天心区龙湘油桶经营部擅自进行废矿物油桶的收集、清洗、拆解、翻新、销售,地面残留有大量的废旧油液,并且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大量清洗废液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公安机关于今年2月21日作出对该经营部负责人龙冬义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 2016年8月24日,执法人员发现天心区南托街道友旺通废旧油桶经营部直接将清洗废旧油桶的废水和桶内的残留物倒入土坑。土坑没有进行任何防渗漏处理,坑内废水溢流到附近的鱼塘。公安机关于今年2月21日作出对该经营部负责人王文明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 2016年9月29日,执法人员在对开福区沙坪街道大明村废矿物油收集点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钟国良(个体户)、钟安国(个体户)无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 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于今年1月20日作出对钟国良及钟安国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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