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自2022年包头市被列为全国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以来,包头市从完善配套体系、组建专业机构、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全市再生水利用相关工作。2023年,包头市试点区域内污水处理量为13692立方米,再生水回用量4499立方米,利用率为32.9%,较2022年提升4.3个百分点。
据了解,包头市制定印发了《包头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推动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改建、再生水水质提升、管网配套建设等8个项目。其中南海湖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包头市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东方希望铝业)、包头市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3项工程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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