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完成12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1829个,其余村庄均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基本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乱流乱排的问题。
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治理。唐山市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对常住人口密集、经济较发达的村庄,对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分类施策,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长效运营管理办法,促进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督导调度,严格目标考核。唐山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行周调度、半月通报、月督导检查制度;先后10次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发督办通知,会同唐山市纪委监委对进展缓慢的6个县(市、区)开展集中约谈;同时,将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整合资金,助力项目实施。唐山市统筹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改厕、水污染防治等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市累计投入3.77亿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心工程项目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成以后,为确保达标排放,唐山市将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水水质纳入年度监督性环境监测范围,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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