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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
(时间:2020-3-23 8:52:41)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重庆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全工作机制,细化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妥善安全处置。 
   加强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污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保障当前水环境安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疫情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灭菌消毒、监测管理工作要求,指导区县完成全市救治定点医院废水处理设施和接纳救治定点医院废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放情况调查摸底,督促区县全面加强监督性监测、巡查检查、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疫情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全覆盖。 
   加强技术指导,提升处置水平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印发了《关于疫情期间规范医疗机构自行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监测方法、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质量检查,加强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废水收集处理、应急处置、灭菌消毒等工作。 
   同时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动态监控,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运维单位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台账,加强药剂、耗材、常用零部件等必要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并组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研究污水处理厂进水余氯浓度高应对措施。 
   此外,结合复工复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主动靠前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运维单位加强复工期水量激增等情况的防冲击、保达标应急准备,帮助保障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巡查检查,强化监管责任 
   疫情期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坚持“在岗位在状态在现场”,持续开展医疗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排查检查,同时,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113家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24小时安排专人查看,对数据异常的及时发出督办信息,指导企业完成问题整改。 
   加强调度督办,解决难点问题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专人专班,利用自动在线监测和自行监测数据,每日调度分析全市收治肺炎患者定点医院废水处理设施和接纳定点医院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杀菌消毒、达标排放情况,动态调度掌握集中隔离点废水收集处理情况,针对性指导督促问题整改,保障了集中隔离点废水妥善安全处置。 
   下一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保持疫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强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尤其是复工人流较集中的主城都市区以及两群地区产业相对较为集聚区域的水源地监管,切实强化疫情期水源地保护区隔离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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