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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系统治理是关键
(时间:2016-8-22 10:44:35)
  “水十条”将公众身边黑臭水体作为国家战略的重点,体现自下而上的公众诉求,也是自上而下回归水治理本质的重要举措,本文为大家简单介绍黑臭水体治理有关的内容。
  1定义
  水体黑臭是水体有机污染的一种极端现象,是对水体极端污染状态的一种描述。所谓“黑臭”,可以从外在视觉感官和内在形成机理两个方面解释。在视觉感官上,水体呈黑色或泛黑色,在嗅觉上会有刺激性气味,引起人们不愉快、恶心或厌恶。从形成机理上,水体发黑发臭主要是在缺氧或厌氧状况下,水体内有机污染物发生系列物理、化学、生物作用的结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也提及了城市黑臭水体概念,即城市范围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2研究过程
  随着水体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以及大众对黑臭水体问题的不断关注,科学界对黑臭水体的认识也随之不断深入,城市黑臭水体相关研究得到了发展。其过程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起始阶段与发展阶段。 
  3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在城市黑臭水体评价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内涵认识不足,城市黑臭水体概念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多数概念强调物理或化学等单一属性,忽略从物理-化学-生物综合指标进行定义;2)评价方法不统一。国内评价方法主要集中在基于单一化学指标评价,与国外流行的非线性回归模型评价方法结合不够。另外,评价指标的科学性与代表性也未能形成统一认识;3)关键支撑技术不完善。对于城市黑臭水体评价与治理的关键支撑技术关注还不够,原型观测与模型等基础研究需进一步开展。
  4成因及机理
  致黑机理:悬浮颗粒对水体致黑起到主导作用,悬浮颗粒中的腐殖酸和富里酸因吸附络合了Fe、Mn和S的化合物成为主要致黑化学物。致臭机理:
  1)当水体遭受严重有机物质污染时,有机物好氧分解使得水体中耗氧速率>复氧速率,造成水体缺氧。在缺氧水体中,产臭过程会与致黑同步,有机物厌氧分解产生甲烷、硫化氢、氨等具有异味易挥发的小分子化合物溢出水面进入大气,因而散发出臭味。
  2)从腐殖酸、富里酸的酸水解产物中得到氨基酸和大量游离氨,这些氨基酸在水体中以脱氨基作用、脱羧酸作用以及某些细菌如变形杆菌分解含硫氨基酸,在产生大量的游离氨臭气的同时,也产生大量具有相当臭味的硫醚类化合物等导致水体发臭。
  3)当水体处于厌氧状态或营养盐相对较高时,水体中存在大量放线菌、藻类和真菌,其新陈代谢过程中会分泌多种醇类异臭物质。
  5技术实施
  在长效保持阶段,黑臭水体治理后,可能会面临污染负荷再度升高等问题,使得水体水质恶化和黑臭反复,因此需要保证水质有效管理,确保水质改善效果的长效性。主要技术实施要点为:(1)清水补给,通过补水加快水体循环;(2)生态修复,提高水体自身的净化能力;(3)水华控制,消除黑臭后的水体,仍然是富营养化水体,藻类容易暴发,最终导致黑臭,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水华。尽管黑臭水体治理有望在2016~2017年度迎来爆发式增长,但个人认为目前仍然有以下几点值得高度关注:(1)政策力度,近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迎来了政策风口。山雨欲来风满楼,但雨能下多久,雨期能有多长,能否彻底润湿植物根系,而非仅停留在表层土壤,暴风骤雨过境后能否有持续的和风细雨,值得关注;(2)合作模式,环保部定期编制《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第六期特别通报:宁波市采用PPP模式,对38条内河共82万平方米水域进行治理,河道治理前期所有资金、水质维护设备的购买、维护及人员管理费用均由企业自行带资垫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PPP模式下存在着政府与市场只能界线不清,政府违约风险较大,PPP资产转让市场活跃度不够等问题。
  没有某一种技术可以全面解决黑臭水体的问题,目前很多技术都过于急切,长期看来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比如河道曝气,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应急性的问题。黑臭水体治理应该重视集成技术,强化管理,进行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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