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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设立“企业环保服务日”邀请企业进机关 |
(时间:2020-4-20 10:48:18) |
“通过这种‘面对面’交流,‘心贴心’帮扶,帮助我们解决一些经营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让我们很安心。”近日,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及12个分局同时组织召开“企业环保服务日”活动座谈会,主动邀请企业进机关,为企业把脉会诊、纾困解难。 此举是为切实落实山西省委提出的“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构建有效的环境执法和企业发展信息互动体系,推动太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促进。 “企业环保服务日”活动当天,太原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接待企业148家,接待人数184人;现场受理问题事项125个,答复解决问题117个。现场没能解决的问题,转交有关科室和部门进行解答,并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 线上征集线下走访调研企业典型、共性、综合问题,主动为企业纾困解忧 开展“企业环保服务日”活动前,太原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通过线上征集和线下走访,充分了解并梳理了企业目前急需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征求企业存在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综合性问题及诉求。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来自太钢矿业、北控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西山煤电、晋西集团、双良水泥、中车集团、首创城南污水处理厂、太重集团等8家不同行业的工业企业代表畅所欲言,分别就污水净化企业排放执行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排污许可证办理、在线监测无线信号传输、双良水泥与太钢协同生产同步减排、加快建立达标企业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加大激励、对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提供资金支持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技术规范等方面,对企业咨询的问题逐一给出了答案。 针对边远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无线传输不稳定的现象,太原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当即决定为两家企业免费安装光纤专线,确保传输信号稳定。 在环境监管层面,执法部门承诺将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标杆豁免,减轻企业负担,对守法记录良好且无环境信访投诉的企业除“双随机”检查之外不再进行现场检查,支持企业抓好复工复产。 豁免七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让执法更显温度 为优化营商环境,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将每月的第二周周五设立为“企业环保服务日”,定期邀请企业走进机关,就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诉求,集中进行现场咨询服务。 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还出台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明确对7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7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均列明了不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如“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不予处罚条件设定了两条:一是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不超过2小时,且超标倍数小于0.1倍、日污水排放量小于0.1吨的(一类污染物除外);二是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超过1小时,且每小时排气量不足500标立方米、污染物排放量小于0.5吨。而且,充分考虑了企业主观恶性程度,例如明确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属非主观故意,能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且及时纠正的,可以免于处罚。 “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而言,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很多初次违法都是无心之失,一旦被罚难免会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一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列明免罚清单,让我们感受到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还将以“企业环保服务日”为主要载体和平台,继续完善咨询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常态化地开展咨询服务、环保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活动,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和基层,释放惠民惠企的改革红利,推进太原产业集群的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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