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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出炉 |
(时间:2023/2/13 10:17:18) |
《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市政府批复。
据悉,近年来舟山市奋力打好生活垃圾攻坚战,全市生活垃圾总量与人均生活垃圾量实现双降,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保持高位。不过,在垃圾治理中也存在着“先分后混”、城区缺乏再生资源回收站、垃圾收集点分散等问题。
为指导舟山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城管局于2019年3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并于近日报批。《规划》涉及的范围包括舟山本岛城区(定海、普陀、新城城区,含普陀山-朱家尖、六横、金塘、舟山高新产业园区)以及县城(岱山高亭、嵊泗菜园镇区)。规划期限与上位规划《舟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相统一,为2021-2035年。《规划》根据现有统计数据,对2027年全市的生活垃圾量作了预测。到2027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或为929吨,大件垃圾(只针对大件家具,不含大件家电)、园林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年产生量分别或为1022吨、6万吨和391万立方米。
《规划》明确,今后在全市城镇范围内,以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全域消灭垃圾填埋为目标,建立匹配新区实际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到2027年底,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实现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体系进一步巩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岛特色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到2035年,海岛特色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面铺开,并形成全域系统化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制度。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规划》制定了垃圾分类、治理规划。比如,《规划》明确,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按照“大分流、民分袋、街分箱”的方式进行分类收集;通过分类收运配套工程规划,建立从源头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车—压缩站—密闭垃圾转运车—跨海运输船—终端处置设施的全流程分类收运模式;建筑垃圾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建议在现有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基础上,新增市级、普陀区、普陀山-朱家尖、六横、嵊泗县共5处资源化利用企业,实现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本平衡。
《规划》还明确了近期建设规划。近期,舟山市将重点抓好城镇生活垃圾治理的转运和处理两个环节的15项建设工程,包括新建2座、改造1座环卫中心,新建1座、改造4座压缩站,新建普陀山固废收集转运站,在本岛选址新建1座建筑垃圾转运码头,新建1套日处理能力150吨的厨余垃圾生产线,打造团鸡山生态岛建设项目等。
下步,舟山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将以《规划》为重要依据,并严格遵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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