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平凉市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明确,同时对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要求进行全面部署。
《规划》明确,到2025年年底,平凉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不断完善、布局趋于合理,平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体匹配需求,危险废物市内规范利用处置率持续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规模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保障工作落地落实,《规划》围绕六方面部署重点任务,提出将目前已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项目纳入规划,积极争取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转运能力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全覆盖收集体系,建立以崆峒区为中心点,以华亭市、静宁县、灵台县为节点的医疗废物处置网络体系,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水平。
《规划》同时提出,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和预处理服务,促进危险废物收集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开展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建立收集网点分散收集和集中转运点集中转运的收集模式,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涉危险废物环保设施效果和安全评估,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