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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时间:2021-8-6 15:03:41)

  7月28日, 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全市水生态环境现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等,对开启新时代美丽衢州新篇章,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作了哪些总体设计?“十四五”时期,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怎么做?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创新机制体制,“一河一策”精准施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系统治水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不断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陆域河网协同治理。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推动治水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问题导向,精准治水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水问题分析研判,抓住问题根源及变化趋势,以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经验治理向精准治理转变。
  科技引领,科学治水
  加强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强化治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应用,全面实施智慧治污,实现“精准智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变。
  建章立制,依法治水
  以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固化治水实践经验,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治水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补齐治水短板,巩固治水效能,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突击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
  规划目标
  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治理总目标为“水清、岸美、民惠”,即:一江清水出衢城,两岸美景绿衢水,三带景观惠衢民,到2025年,确保15个省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21个市控以上断面力争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重点打造滨水沿江安全带、生态带、文化景观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为高质量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夯实基础。
  ——水环境质量更优质。到202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100%,消除V类水质;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100%;县级以上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水环境治理更深入。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达到省定控制要求。
  ——水生态系统更稳定。到2025年,全面实施水生态修复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达到省定要求,湿地保护率达到60%。
  ——水资源配置更科学。到2025年,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
  ——水生态环境更亲民。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建设“美丽河湖”50条(个),新建亲水岸线达到省定要求,全市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
  规划任务要求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1. 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重点行业集聚。
  2.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征污染物溯源管控示范试点,加强入河排污(水)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
  2.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全面推进低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高标准补齐城镇污水处理短板,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3.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巩固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成效,强化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建立完善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风险防范。
  4.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绿色健康养殖,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标准化运维。
  5.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全过程控制船舶港口污染。鼓励淘汰老旧高能耗船舶及小吨位运输船舶,限期拆解或改造不达标船舶。完善船舶港口防污染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船舶港口防污染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船舶港口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流域系统治理
   开展“十四五”国控断面走航排查,制定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有效提升断面水质。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完善流域、区域协作机制,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巩固剿灭劣Ⅴ类、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小微水体水质维护长效机制,发现一处、整治销号一处。
  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1.深化美丽河湖建设
  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高标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市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到2025年全市综合治理中小河流100公里,主要江河干流实现可亲水、宜漫步、能骑行的滨水步道的基本贯通,建成美丽河湖50条(个)。
  2. 加强河湖空间管控
  分级公布重要水域名录,对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制定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禁止非法侵占河湖水域,依法打击围垦湖泊、填湖造地等行为。到2025年,全市水面率不减少,保持在3.84%以上。
  3. 深入推进岸线生态化改造
  开展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与生态缓冲带修复,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到2025年全市修复生态缓冲带长度完成省定任务。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估,逐步建立健全水生态修复保护成效评估反馈机制。推进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县建设。
  4.推进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切实强化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完善重要湿地生态补偿,健全湿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推进钱江源等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和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修复。开展小微湿地资源调查与修复,开展小微湿地认定,推进小微湿地建设试点。
  5.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全面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保护区等重要生境的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施禁休渔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定“禁渔区”和设立“禁渔期”,加强休渔禁渔管理,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与水环境、水生态系统结构改善,发挥生物净水、改善本地生物多样等功能。
  强化水资源保护调度
  1.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入实施《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2.强化生态用水保障
  加大源头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打造区域生态配水体系,推进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水系连通,促进各类水体河通流动。到2025年,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95%。
  3.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标准的尾水作为生态补水,推进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加强水环境安全保障
  1.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立足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饮用水取水格局。定期确认与发布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建设标准和运维水平,加快建设稳定水源工程,继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深化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应用,到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巩固在90%以上。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提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制定实施“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整治方案,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到202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100%。
  3.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水污染物多级防控体系试点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国家要求,探索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特征污染物分析、新污染物监测防控和生物毒性监测。
  加强水环境智治水平
  1.数字赋能智慧治水

  深化数字政府综合应用生态文明场景“碧水行动”模块建设,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强化水生态环境问题预警预测、执法联动,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化管理,努力实现关键节点、关键参数实时信息化管理。
  2.强化水生态环境要素智慧感知
  推进重点水域、交接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地表水水质预报预警平台。推进水污染物“指纹库”建立,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雨水总排口水质、周边主要河道水质实现“互联网+监控”。到2025年,县控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覆盖率达到100%。
  3.推进区域水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发挥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四省九方经济协作区等区域战略叠加优势,实施区域联保联治,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骨干工程项目及投资
  衢州市共安排各类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8个,共计安排资金约98.69亿元。根据项目类型,全市共安排饮用水源保护类项目3个,投资金额2.26亿元;污染减排类项目34个,投资金额约63.52亿元;水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10个,投资金额约3.65亿元;生态流量保障类项目1个,投资金额0.17亿元;监管能力提升类项目5个,投资金额约0.36亿元;其他类项目5个,投资金额约28.72亿元。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河长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能,加强治水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治水干部,保持治水队伍稳定。
  加大资金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要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动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水生态修复等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科学研究项目。
  夯实科技支撑
  围绕治水重点领域和水环境污染治理突出问题,依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大无人机、无人船等智能终端设备投入,重点开展水生态修复和水体富营养化治理、工业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智慧化监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
  加强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作用,营造全民治水自觉意识和良好氛围。加强对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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