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策法规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内蒙古首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实施
(时间:2020-4-7 9:11:38)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切实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强化农村牧区污水治理法制建设,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联合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于4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了解,这是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控制领域的首个地方标准。《标准》主要根据我区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排放去向、利用方式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制定,是我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重要标志。 
   《标准》采取了严格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规定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要求。《标准》的实施将逐步改变农村牧区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的状况,加快和规范农村牧区污水设施建设,促进污水治理率逐步提高,推动建设美丽宜居农村牧区,切实提升我区农牧民的生活环境。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滁州市反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9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滁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