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策法规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新版公布
(时间:2016-12-15 9:31:05)
  上海市环保局14日公布新版《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新预案优化调整了启动条件,今后即便出现“短时重污染”,也可能触发预警机制,并以实时PM2.5浓度监测值作为判定指标,增加了预警的提前量,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也进行了扩容。
  据了解,新预案有三大优化亮点。在启动条件上,蓝色预警在原来“未来一天AQI在201-300之间”的基础上,增加“未来一天AQI在151-200之间且可能出现短时重污染(即AQI大于201)”;黄色预警启动条件不变;考虑重度污染程度变化及持续性的影响,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由原来的“未来一天AQI在301-450之间”调整为“未来一天AQI在301-400之间或未来三天(含)以上AQI在201-300之间”,红色预警由未来一天AQI“大于450”调整为“大于400”。在判断依据上,以实时PM2.5浓度监测值作为判定指标,增加预警提前量。
  在响应措施方面,一是扩大了应急管控的污染源范围。如增加了严禁露天烧烤和废弃物野外焚烧等要求。二是加大了各级响应措施力度。如蓝色预警响应时增加了对部分工业企业的减排要求,主要涉及石化、钢铁、化工、水泥、造船、印刷等重点行业以及有涂装工艺的企业;黄色预警响应时要求这些企业实施限产、限污;橙色预警响应时进一步增加有色、建材、医药、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停限产;红色预警响应时再扩展到电子、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行业企业。再如,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而在实施机制方面,依据新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了应急响应名单的动态更新机制。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 确保实现“十 
  7月1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到省环保厅调研。这是赵克志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观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展示,详细询问设备应用情况。   7月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