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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
(时间:2016-7-21 9:43:29) |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坚持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建设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根据《方案》,到2020年,安徽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互通,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及时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建设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依托省级政务云、数据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汇集各级环境保护、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林业、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形成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 三是科学引导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完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形成3至5日空气污染趋势预报,开展污染源分析和污染治理成效评估。完善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实现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联网。 《方案》还明确提出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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