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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宁波市住建委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
(时间:2014-2-28 15:59:28) |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政府投资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今年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全年将实施绿色建筑360万平方米。 根据去年发布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政府投资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按照这一要求,今年全市将实施绿色建筑360万平方米,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36万平方米,并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目前,《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细则》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相关奖励政策正在拟定中。 市住建委科技处负责人介绍,较之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标准,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范围扩大,除了节能(主要是用电)外,还包括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共五个方面。只有五个方面同时具备,才能参评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分一星、二星和三星3个等级。其中,最高等级,即三星级绿色建筑由国家评定。 目前,我市已获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已有5个。 老建筑节能改造也是“绿色建筑”行动内容之一。按计划,今年将组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力争至“十二五”末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 根据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至2015年,我市创建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三成城镇新建建筑将达到绿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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