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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广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将出台 |
(时间:2013-7-26 11:29:26) |
7月25日,广东省政协委员与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三个政府部门,围绕“户收集、村集中、镇运转、县处理”城乡垃圾收运处理模式进行对口协商。会上,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坦言,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全省71个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处理场要开工,截至今年6月底,目前还有38个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处理场未开工,其中10个县还没有完成建垃圾处理场的征地工作。 省住建厅工作人员介绍,广东省目前现行的垃圾管理法规是2001年省人大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但该条例未将农村垃圾工作内容列入其中。”该工作人员坦言,实施十几年的垃圾处理条例已具滞后性,目前需要将垃圾管理的范围扩充到农村。为此,广东省计划出台《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条例》,该条例首次为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保障。该条例或将明年出台。 如何推动城乡化垃圾处理模式?不少省政协委员认为,省级财政投入是重点之一。据了解,此前,财政厅建立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资金,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省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补助粤东西北12个欠发达地级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除从化及增城外,65个欠发达的县,以及澄海等4个区补助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和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当时省财政厅计划资金预算达8.4亿元,今年计划4.2亿元补助要投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会上补充道,虽然广东财政收入总量大,但人口多,人均水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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